房地产合作开发中的一些常见问题
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是指两方或者两方以上的当事人约定,由一方提供土地,另一方提供资金、技术、劳务等,共同开发土地、建筑房屋,并在项目开发完成后按约定比例、约定方式分享利益的协议。但是在合作开发中常见的一些问题值得注意。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1.合同不要约定保底条款。联营合同的各方应当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利润。
2.加强和完善对“共管账户”的管理措施。在非法人型合作开发合同履行中,为办理合作开发项目的转账结算、投资资金使用资金收付活动,合作各方常常约定设立“共管账户”,以共同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
3.不能借合作开发之名,行借贷之实。以合作开发为名,而行借贷之实,也是无效合同。对此,房地产合作开发各方在签订合同时,须加以注意。
4.设定明确具体的违约责任条款以及解除合作开发合同的条件。
5.及时办理项目建设开发的各项手续,确保项目的合法性。一个合作开发项目的完成,涉及到立项、规划、拆迁、开工、销售、验收等多个环节,每一个环节都要经过主管部门的批准或许可,并取得相应的批文或许可证书。上述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导致合作开发不能顺利进行。
6.注意对合作方的资信调查。由于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大、周期长,稍有不慎就可能导致开发建设不能正常进行,造成巨额经济损失。合作各方均应对合作他方的资格、资信有充分的了解,应调查他方在主体上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或履约能力,特别是应重视对于以投资方身份参加合作开发的联营一方的资信调查,调查须认真、细致,既要了解对方的注册资金和融资能力,还要了解对方的经营管理水平及诚信情况。
一个房地产合作开发项目自立项开始,直至开发完成,期间要面临许多复杂的情况和法律问题。为减少纠纷,降低风险,顺利地实现合同目的,就要弄清楚合作开发的法律性质、方式和应注意的法律问题,做到依法履约,规范运作。